我与2019年五月底响应诸葛镇政府和道湛村委会的号召拆迁了搬出几代人所居住家然后又交了失地保险(成年人)然后村委说孩子年龄不够18岁的每个孩子都要退几千元钱,结果到现在资金也没有给我发放,请有关部门给我说明一下!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0-11-04 10:04:47
根据《伊滨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滨区城市规划建设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伊滨办﹝2016﹞47号)中规定,符合条件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实行一次性货币化安置,每人3000元,不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统筹范围,不再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保待遇。我中心自接到乡镇上报的资料审核通过后,给财政打报告申请资金予以发放。因该网友未留下联系方式,不清楚其具体情况如何(是否真的符合条件,是否账号有误等)。详细情况请拨打区社保中心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6966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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