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挂号很理解,但来五院的病人都是需要长期吃药,医生每次也不多开,大老远的来回跑,每次就来买个药还要专门挂号,现在国家政策越来越好政府集中采购的药品又好又便宜,但挂号的钱比开药的都贵就很尴尬了,希望五院领导也能为人民服务,想个好办法。
办个卡,第一次来该挂号掏钱一分不少,后续来买药凭卡医生开药,后期复查想让医生看的照样该挂号收费一分不少,但不要就买个药也要单独挂号,建议希望采纳。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0-10-21 15:15:15
接到网友对第五人民医院的投诉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国家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河南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苯二氮卓类、二类精神药品处方量每次只能开3—7天量,医生超量开药必须注明理由,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其他综合医院都是按要求每次开药不超过7片,科主任开药不超过10片。第五人民医院结合实际情况,考虑病人是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规定苯二氮卓类药物每次开具不超过15天量,用量不超过30片,普通精神科药品处方量不超过30天量。
2、第五人民医院各项收费标准一直按照2016年《洛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汇编》和2019年《洛阳市市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规定执行,挂号费是0.5元,医师诊查费:副主任医师是7元,主任医师是8元。患者到该院就诊、开药为一个整体活动,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医疗服务实行电子化系统,所有挂号收费都要通过电子系统规范操作,该院严格按照有关费用收取,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3、目前该院正在整合搬迁的特殊时期,患者反映的有关挂号问题,院方表示高度重视,并会综合考虑、努力改进,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患者减轻负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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