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星期一,去新安县人民医院眼科看眼疾,经接诊医生检查说这儿条件有限,需要去市里大医院。
9.8星期二,去河科大一附院办理住院的时候,说是需要县医院开转诊证明才能正常新农合报销;坐车回县医院找到了接诊医生,接诊医生说必须他们主任才能开。然后找到了他们李主任,李主任说必须要有上级医院的住院证,我想幸亏在河科大一附院开了住院证,就拿出来给他。
李主任说我的住院证诊断一栏写的甲状腺疾病他不能开,要让我去河科大一附院在诊断那儿加一个疾病。
9.9星期三,去河科大一附院眼科找医生按照李主任的要求给我诊断那一栏加了一条。
接下来几天有事没去接着看病。
9.14星期一,去新安县人民医院找李主任,李主任说凭住院证开不了转诊证明,必须要河科大一附院给我开个诊断证明才行,需要拿着诊断证明去找他开转诊证!!!
我还没看病,哪儿来的诊断证明……
最后实在没办法,找到他们院长,院长听我说完情况帮忙把转诊证明给开了
最重要的是,我打电话问了新安县医保局,医保局回复说如果县医院说看不了的疾病,应该直接开转诊证明,不需要任何手续!
我从头到尾完完全全被耍了!
我觉得这件事你们作为管理者应该反思一下,有的医生凭着手里的一点权利真的是能把病人给折腾死,他们一句话病人跑断腿,最后还办不成。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0-09-15 07:59:3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卫健委调查反馈如下:已协调处理,诉求人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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