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4月购买紫金风景线小区住房一套,购买时告知暂时不装修不居住,售楼部也明确表示空置房可按照空置房收取物业费用,于今年去物业办理交钥匙手续,期间一直没有交钥匙,物业告知必须收取全部物业费用,对此一刀切的做法觉得不妥,想咨询相关部门,这种收费是否合规合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09-15 09:14:23
网友您好:
依据洛发改[2018]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涉及小区物业服务费不再由辖区物价部门按“政府指导价”进行物业服务费核定工作。目前小区物业服务费采取的是“市场调节价”收费模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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