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八一路修路,路边停车影响车辆通行,把车停在了双拥路去对面路口卖西瓜,被交警开了一张200的违停罚款。
洛阳市区违停罚款50或者警告,我们大伊川大手笔直接就是200,顶格罚款?
部队已经搬走了,那边没有部队,修路的情况下你们交通部门是不是不能以罚款为目的。大家再把车停在八一路停车位,那边堵车不就更严重了?为什么不考虑实际情况呢?伊川只为罚款为目的吗?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0-08-06 11:43:45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为确保道路畅通,减少交通拥堵,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八条规定对违法停车行为处二百元罚款,洛阳市在违法处理系统上设置的统一处罚标准为200元,伊川无更改权限。 伊川县公安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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