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到部分道路上将原有很多不规范施划的车位全部取消,并加大了对道路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道路通行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这是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所努力的结果,广大市民纷纷赞扬。
为缓解部分道路周边小区的停车困难,充分利用闲时路段的空间让利给群众,看到城管部门开始施划限时停车位(大家提到的夜间停车位),为行政部门高效且人性的执法点赞。不过发现在施划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特向贵部门提出,避免因为新施划车位导致原来的问题重新出现。
部分新施划的车位离一些道路路口、小区(单位)出入口、公交站台等都较近。这样容易造成路口转弯车辆、小区进出车辆的视线被遮挡,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离公交站台很近会导致公交车辆无法正常进站,等车的市民就需要到路上候车乘车,很容易造成人身意外发生,很多道路是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道路;同时公交车无法进站待乘客上车将再次造成道路车道长时间占用而引起拥堵。车位离路口近的话,会和候车待放行区域重叠,导致部分右转可直接通行的车辆被迫排队,造成车辆积压排队。等等类似的问题会再次出现。
希望贵部门在新施划停车位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以上因素,避免出现重复调整的尴尬情况出现。是否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相关规定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中指出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0-08-03 17:49:01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规范路内停车秩序,我市按照相关规定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重新施划和智慧化改造。但因个别路段居民小区较多,出口也较多。为满足市民停车需求,适当缩小了停车泊车与小区出入口、公交站的距离。同时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在小区出入口和公交站两侧均施划了禁停黄色网格提示线。
市容秩序科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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