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王局长:您好!
近年来我们洛阳用有限的资金提升道路人行道举措使城市面貌和品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然而一边是挤出的钱
改善和提升,一边是人为的在破坏。像这样财政的钱都用在了反复的修修补补中何时是个头?财政的钱不是风刮出来的。为此强烈建议:
一、我们洛阳财政局有权监督对于财政支出建设的基础设施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二、财政局牵头,城市管理局、公安交警支队及各区对于人行道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和机动车占压人行道乱停乱放的,除了收取停车费、处罚费用外加收按车辆的面积收取人行道维修费。(在我市很多区域地下停车场空空,然而地面的停车场火爆,提升后的人行道遭破坏严重)财政局可以督促城市管理局加强管理对于万达珠江路、隋唐城地下停车场周边地上停车场取缔或缩小规模,优先地下停车场停放。
三、财政局尽快与发改委、城市管理局、交警部门等联合制定我市实施差别化、区域化停车收费标准刻不容缓。
四、我市财政局能否在商品房开发建设、机动车购置税中,在合法范围内提高点比例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公共交通事业发展。
照片就是刚修好的王城大道,由于机动车乱停乱放碾压后的样子。
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维护不是一个部门的事,要联动。我市财政局更要加强监督力度,对于管理缺失的部门财政局可以压缩下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
回复部门:财政局 2020-07-21 10:03:37
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参政议政以及对财政工作及洛阳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从您提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来,您热爱洛阳、善于思考,与此同时也请您理解,一个地方的人文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等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发展过程。下面将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人行道等基础设施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问题,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我市宽25米以上城市道路(包括快车道、慢车道和人行道)属市级政府管理范畴,宽25米(含)及其以下道路(包括快车道、慢车道和人行道)由所在城市区政府管理范畴。对于市级政府管理范畴内的道路,城市管理局依据部门职责开展人行道等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工作,每季度对养护单位的维护保养情况组织考核,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城管局的考核结果支付养护费用。
二、关于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加收人行道维修费问题,经了解,人行道不允许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凡人行道设置机动车停车场的均为非法设置的停车场。下一步,我们会积极发出财政建议,函告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市管道路人行道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和机动车占压人行道乱停乱放的管理。
三、关于地上停车场取缔或缩小规模问题,我们将配合市自规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做好地面停车场的规划以及加强对乱停乱放车辆的管理、处罚等工作。
四、关于对我市实施差别化、区域化停车收费问题,我们将积极把您的意见向市有关部门反馈。
五、关于在商品房开发建设、机动车购置税中提取一部分用于公共交通事业发展问题,商品房开发建设涉及税收及机动车购置税均为财政税收收入的组成部分,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各项财政支出,其中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也安排了相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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