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公园壹号小区在建设初期宣传的时候说保障冬季集中供暖,但是,现在3年过去了,一点动静都没有。小区居民为了促使开发商和物业抓紧时间解决供暖问题,好多居民没有缴纳物业费。而小区物业为了强制小区居民缴纳物业费,采取卑鄙手段,如果不及时缴纳物业费,水费每次只能缴纳10元,影响极其恶劣,严重影响到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这和以前的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有什么区别?
2020年5月,在未经所有小区居民同意的情况下,物业把小区所有电表也换成了需要提前到物业缴纳费用才可以使用的一种。
现在农村的居民都可以通过支付宝和微信缴纳水电费,而公园壹号小区的物业却在逆社会发展态势,用这种古老、恶劣方式管理小区!
请县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切实履行好职责,尽快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真正做好为民服务的每一项工作,这是底线,也是红线。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0-07-07 09:41:26
网友您好!供电公司经核实,公园壹号属于非直供小区,电力设施产权属于物业公司,供电公司无权对非供电公司资产的电力设施直接进行改造。公园壹号自从交房以来,部分业主以小区没有供暖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导致物业运行困难,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为督促欠费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在不影响其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对欠物业费的业主采取了每次限购水金额但不限次数,对欠物业费业主的车辆取消车辆进入小区识别功能,由人工登记方可进入小区,以便提醒业主及时缴费。针对该问题,房管所物业办已责令物业公司对拒不缴纳物业费人员采取法律诉讼渠道,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影响生活的强制措施。关于暖气问题,属于建设开发单位与热力公司之间的问题,住建局正在积极协商,争取早日解决该问题。
洛宁县住建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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