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促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
2.国家四部委发的文件明确普惠托育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3.洛阳市支持普惠托育项目发展承诺函中明确应按照《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积极做好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登记。
4.但无论联系哪一级的民政部门,均以没接到相关文件通知为由,不进行登记。
我们想做普惠性托育,但登记之路却是如此艰辛,恳请领导回复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0-07-01 11:01:03
网友,您好!
经与诉求人电话沟通,已将政策解释清楚,诉求人表示满意。感谢网友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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