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存在问题:
1、部分医生行医有欺骗行为;
2、院方管理制度有漏洞,他人报我的门诊号,就冒领了我的发票(检查费703.35元,微信缴费)。
我是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111厂)员工。因2020年5月20日在公司听了王某某(女)关于女性更年期讲座,于5月26日早6点,去市妇幼保健院(高铁站旁),挂她专家号咨询“是否需要调整雌激素”问题,07:30到她办公室。
约08:08她打印给我四张检查申请单:性腺六项305.45元、骨密度测定110元、彩超121.90元、妇科门诊49元(内容:健康咨询5元、等速肌力测定27元、康复评定17元),并告知我去窗口交费需排队,若不及时抽血,血液结果上午出不来,(看病)就要等到下午了,并建议我不用到窗口排队,直接扫码手机微信缴费。我认为有道理,在手机上选择“全部项目”,看到共703.35元。我疑惑,费用这么高?她举例解释,有性腺六项、骨密度等的费用,当时没说“心理咨询费117元”。手机屏幕小,不能一目了然看清所有项目,我也信任医生,没多想,就在微信上勾选全部项目缴费,缴费时间08:11。她又跟我聊其他事,我稍停就赶紧告辞,拿四张检查单做检查。
在排队期间,我对这四张单子拍了照。5月29日突然发现这四张单子费用相加是586.35,与微信缴费703.35,差了117元。当时微信缴费进行了截屏,再翻看截屏,才发现有个“心理咨询费117元”。于是6月4日上午我请假去妇幼院问清楚。
一、关于“心理咨询费117元”
我不需要、也从来没提出过做“心理咨询”,王医生为什么要给我开“心理咨询费”?去窗口缴费是需要所有单子的,她不让我看到这张检查申请单,告诉我去窗口缴费需花时间排队,极力建议我微信缴费;随后我的发票被人冒领,其医德何在?
心理咨询是个界面陈旧的问答系统。6月4日,王医生说,心理咨询,是对“抑郁、焦虑、失眠”评定(见图1)。当时她说机器坏了打印不出来,让我先拍照,三项评定117元,共用时4分41秒。她说,心理咨询在有些地方是必检项,“在北京、在华西,所有(病人)到医院不做心理评估(即心理咨询)的,是不接受的(即医生不给看病)。”仅“退心理咨询费117元”这个要求,王医生就拖延了约40分钟才同意退。
二、关于性腺六项(验血检验305.45元),是否规定有特定的检查时间?还是如王医生、李主任所说“任何时候都能做检查?”在此向权威部门求证一下。
5月26日完成了所有检查后,我暗自将检验报告单拍了照。后按王医生要求,将所有检验报告单留她处。我就性腺六项报告单内容咨询了我家附近医院大夫,告诉我该项检查应在来月经的第2天进行,才是基础状态。我月经规律,5月26日王医生让我做检查,是非月经期,于是我对王医生言行有所怀疑。且在5月20日的更年期讲座上,她仅强调性激素检查的重要性,根本没提对检查时间的要求。
6月4日,关于“性腺六项的检查时间”,我问王医生“为什么这么随意”,她说《指南》上说更年期妇女随时都可以查。我追问哪个《指南》?她说不出,避而不谈。在6月4日下午2点,王医生所在科室的李主任答复我说,性激素六项在任何时期都可以测,没有必要测基础状态。
若王医生能够拿出《指南》的书面文字,证明“对月经正常的妇女,性腺六项随时都可以查”,这305.45元,我可以不要求退。
三、关于“骨密度测定项目110元”
骨密度结果有三项:骨质正常、骨质减少和骨质疏松。我的结果是骨质正常(见图2)。
我45岁,身体健康,对于我这年龄段测定骨密度,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结果,没意义。当时她看了检测报告,说骨密度挺好,强调“很少能看到这么好的”。现在回想真是骗人!
四、关于“妇科门诊49元”(含:健康咨询5元、等速肌力测定27元、康复评定17元)
我身高1.61米,体重55公斤。这项检查,我最后拿到的是《人体成分分析报告》(见图3):脂肪占比、对体重评估、营养分析等,结论均为正常。该项目与检查申请单所列“等速肌力测定”字面意义相差甚远,不是我要求检查的内容,且结果对我没有意义。
为什么不在检查申请单上直接写“人体成分分析”,而是“等速肌力测定”,用术语来蒙蔽我?
6月4日,仅前两个显而易见的问题,王医生就跟我磨叽半天,所以关于后两个问题,我都没有信心和耐心再问她了,当个任她宰割的羔羊吧!
五、检查费703.35元的发票,在我5月26日手机缴费1.5小时后被他人在缴费窗口冒领了
6月4日,约11:30,我下到一楼1号收费窗口,收费员告诉我,需有发票才能办理退费,发票已经在当天(5月26日)09:39,被人报我的门诊号,在三楼收费窗口打过。我08:11缴费,09:20做完抽血、彩超、骨密度、等速肌力测定,09:39发票被人冒领。保安调取监控,一楼1号窗口收费员陪我看监控,显示“一女子穿医院制服(白色),在该时刻出现在三楼收费窗口”。
“抽血、彩超”这两处的医务人员可以排除,疑点就集中在王医生身上。她知道我是手机微信缴费未打发票,还知道我的门诊号。
六、截至6月4日15:00
医院财务科倪主任最后表示,无发票也可办理“心理咨询117元”退费。但因我还要其他项目的发票,她们无法解决,说,需向院里反映,再联系我,117元也暂不退我。随后我把手机号留给财务科和李某。
我于6月4日15:00向导医台投诉完毕,已过去12天,至今未收到市妇幼保健院的任何回复。
七、我的诉求:
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应给我:
1、退费:心理咨询费117元、性腺六项305.45元、骨密度测定110元、健康咨询5元、等速肌力测定27元、康复评定17元,共计581.45元;
2、补给我超声检查(121.90元)的发票;
3、因发票被人冒领,不能退费,致使我6月4日11:30-15:00等待在妇幼院,不能回去上班,计3.5小时的误工赔偿100元。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0-06-17 10:16:13
接到网友对洛阳市妇儿中心的投诉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妇儿中心门诊部主任、科室主任分别与诉求人电话联系,诉求人仍坚持检查不合理,经协商同意为其办理退费,同时科室主任对当班医生提出批评教育,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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