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领导:
2020年5月27日在洛阳百姓呼声投诉“建业定鼎府一期二批(原建业住总鼎城)115,116,117,118,119五栋电梯洋房,入户单元及地面均未设置无障碍通道或无障碍电梯等设施造成老年及儿童出入单元楼门厅不便”问题编号:20200527143920590,贵局于2020年6月3日回复:“经我局质监部门了解该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现场是按图施工。”根据贵局回复有如下几点疑问请予以回答:
1.根据贵局回复图纸审查2012年4月25日,也就是在由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于2012年9月1日联合发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之前审批,不执行此文件。那么在此文件发布之前2001年8月1日由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及洛阳市2010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洛阳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都要求居民建筑要设置无障碍设施,贵局认为不执行2012年9月1日的文件,难道还不执行2001年8月1日和2010年3月1日由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洛阳市政府发布的文件吗?
2.同为一个开发商、同一地块、同一个小区、同一规划、同一审批,一期一批101-113号楼在我们一期二批115,116,117,118,119五栋电梯洋房开工建设之前就已交房,执行了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及洛阳市2010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洛阳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确配套建设了无障碍电梯(如下图)。唯独我们一期二批不执行文件精神未设置无障碍电梯(如下图),这双重标准又如何解释?是如何通过图纸审查的?又如何通过政府相关单位验收的?
根据以上,请贵局根据国家及洛阳市政府颁布的文件及小区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督导落实开发建设单位设置无障碍电梯设施以保证居民正常生活。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06-22 10:27:45
网友您好:经我局设计科了解洛阳住总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鼎城一期115#-119#住宅楼由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设计。中色科技公司反馈设计图纸中有关无障碍设计均按2012年2月适用的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在设计图纸设计说明15.1中对建筑无障碍设计进行了说明,内容如下:“在118楼西侧设计1400宽(坡度1:12)无障碍坡道和扶手,入口平台3000X1800”残疾人在室外通过坡道及平台进入无障碍电梯厅,电梯厅入口处内外地面高差为15,并以斜坡过渡。乘电梯进入地下室后,通过走廊进入各单元地下一层电梯厅(中间无高差),住宅单元电梯均为无障碍电梯,残疾人通过电梯各层并入户,各层候梯厅深度均满足要求。设计说明13.1中对电梯的无障碍设计要求进行了明确,内容如下:“电梯应满足《城市道路和无障碍设计规范》相关条文的规定”。以上无障碍设计内容满足2012年2月适用相关规范无障碍设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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