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务局窗口咨询,说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的房产,可以免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如果将赠与得来的房产再次出售,无论是否满五年或者满五唯一,均不享受免个人所得税。且所得税按照房产交易时的价值,几乎按全额征收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税。因为赠与是无偿得来的房产,可以抵扣的差额非常少。以上是听后个人理解不一定正确。
网上有另一种说法:赠与或继承所得的房产,如果以后要出售给其他人,会产生20%的差额个税。比如现在赠与的过户价为80万,等几年出售的价格为120万。差额为40万,20%差额个税为8万。除非房屋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才可免交20%的差额个税,其他情况都是需要交的。
赠与的房产再次出售,分为三种情况,即满二、满五和满五唯一。如何缴税?希望给出详解。谢谢。
希望看到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0-05-26 10:12:59
你好,赠与得到的房产再次出售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差额征收),但房屋满五年并且家庭唯一住房可以减免。如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可以抵扣上一手房屋原值,即上一手购房发票所载明金额或者房产证上所载房屋购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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