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县政府投巨资,为老百姓建设政务中心,大家拥护和感谢。交警部门在维护交通秩序和大型活动中也尽职尽责,大家也理解。可是最近一些执法现象让群众很为气愤!
政务中心门前配套车位减少,上班几百人,来办事群众几百人,我们都自觉服从管理,上路沿石,进车位停车,停电动车,可是从这个星期,大家已经很自觉的停到了人行道的车位或者空闲处,为了就是规矩。
但是人多车多,车位根本没规划,下雨天只好开车来,因为我们的车也是缴纳着车船使用税的,我们来办个事一张罚单,办个业务就是200元罚款,还是在路沿石上,没压盲道的情况下,这和国家的便民宗旨是相违背,相矛盾的呀,请交警队好好研究一下,为了便民机构让群众满意,而不是被东河岗楼的执法者全部贴条,以罚代管,这种执法方式太落后,太伤民心了。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0-04-20 14:57:33
网友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金,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政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停车难问题才突显出来,下一步交警大队将迅速向县政府汇报,联合住建、城管、规划等部门就近建设配套停车场,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为保证附近学校学生的出行安全和办理业务群众的通行安全,交警交警大队呼吁到政务中心办理业务的群众选择合理的交通方式,规范停车。 栾川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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