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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翟镇镇宁南村北地征用建厂房,想问一下偃师市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还有为啥征用到期土地会归村里,而不是生产队里。
征用 偃师市 镇宁 南村 土地 补偿 标准 偃师 生产队 厂房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0-04-16 11:39:56
网友您好,经查,网友反映地块为宁南村北侧临古城路地块,依据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定,翟镇征地补偿标准为45000元/每亩,该地块已通过正规合法手续办理征收。真诚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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