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投保的康宁重大疾病险到2013年【交10年期的】已经交完了,可时隔五六年后也就是2019年12月又通知我欠保费一年没交,说是公司垫交的,这五六之间我的手机号码一直没有换过,也没有通知我欠保险公司的保费,【以前都是有业务员以现金的方式代收的】,我于2019年12月到洛龙营业部了解情况,工作人员15个工作日给我解决,到现在100多天过去了问题还没有解决,难道人寿保险就是这种工作效率?就是以这种态度对待客户和服务社会的吗?
回复部门:人寿保险公司 2020-04-13 18:40:57
马社立是中国人寿的客户,于2004年购买本公司保险一份,年交保费1650,十年期交,于2013年缴费期满,去年系统提示客户保单一直处于垫交状态,保单依然有效,通知客户前来缴费,客户不认可,认为公司没人服务,后经客户描述,之前缴费形式以现金形式交与代理人,后经核实,客户的代理人宋惠娟女士在2012年已经离司,不可能收取此次保费,但是客户一直认定是交与代理人,公司也多次沟通,客户不认可,后经调解,客户同意缴纳最后一期保费,保单垫交利息614元由洛龙支公司承担,客户同意解决方案,并于2020年4月13号已经在洛龙支公司柜台办理相关手续,问题已经解决,客户表示满意。公司也会做好后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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