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长期在西工匹行署路4号院租住,因需要于3月6日到行署路社区请求出具居住证明,,一工作人员欲给添写之时过来一发福较矮的中年女人过来,可能为显示是社区领导吧,向了几句说不能出证明,本人向其说明长期在此租房居住,只希望实亊求是证明一下在此租住,该领导回复就是不行,同时又一男性人过来献媚说你应该去派出所办理居住相关手续,为此本人非常疑惑,是不是本人错了,不应该去劳驾这一级政府领导。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0-04-14 12:15: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办了解,此事发生时间为2020年3月,我办工作人员回忆当事人口述他在此租住,没有任何能够证明在此租住的材料,网格查询也没有此人信息,如当事人能出具租赁合同或公安系统办理的居住证,社区将会按规定给予办理。
西工区王城路办事处
2020年4月14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