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好,噪音扰民的整治相信一直是本市的热点和难点,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需求与当下噪声防治能力之间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噪声分为社会噪声、交通噪声、企业噪声和施工噪声四类。”噪声污染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带来的身心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早前人民日报做过一次统计,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共接到群众反映问题里噪声扰民居首(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00765769247311193&wfr=spider&for=pc)
许多地级市都出台了本市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权责分工明确,处罚力度增加,大大提升了本地百姓的幸福感。希望环保局也能辛苦一下,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为基础,出台洛阳本市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让噪声扰民等行为有更深的法律约束。
同时希望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章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划定本市的声功能区域,在划定声功能区的时候,应当参考环境噪声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希望按照一般逻辑和公平原则,比如:“某断路居民区先行建好,本身为噪声敏感建筑区,不应该修路的公共利益而损害自身利益,原来适用的1类标准也不应因公路建设而降为4类标准”,噪声污染不能成治污盲点。
相信以上是大多数百姓的心声,希望领导们能够重视一下一下,还广大市民清静安宁的生活工作环境。谢谢。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0-04-01 15:29:26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感谢你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 有关情况将及时予以回复,敬请关注!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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