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0-03-11 11:18:13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洛阳市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省内许昌、焦作、漯河和省外东营市都是只有一家单车企业进入,也都取得很好地效果。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室程世东主任也曾建议称,在一个城市允许共享单车投放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市场主体越多,便利性就越差。政府可以规定本城市投放车辆的企业数量,并制定标准决定引入哪些企业。参考以上情况,并结合洛阳实际,洛阳城管部门最终确定了“三选一”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仅保留一家单车企业服务。
洛阳市区3家公司目前在洛阳共投放单车10万辆左右,最高峰时约20万辆。由此看出,3家企业相互竞争,不是在价格上如何惠民,而是在数量上无序投放,通过数量抢占市场份额营利,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如果只有一家公司,它就会认真核算投资成本,寻找投入和产出的平衡点,解决超投问题,既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有利于减少管理部门的行政成本,更是符合中央提出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我局已要求企业承诺,除非全国范围或河南省以上范围普调,不得只针对洛阳制定骑行涨价计划。如公司违反们可以提前中止与其合约。另外,单车企业若只针对洛阳市民提价即无必要也得不偿失,因为app都是全国使用的,洛阳用户在外地也可扫同一品牌的单车,外地手机在洛阳使用也无障碍,所以是无法针对某一地域用户涨价或歧视性定价的。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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