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的领导们好,2017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共收到涉及环境噪声的投诉55.0万件(占环保投诉总量的42.9 %),其中,工业噪声类投诉占10.0 %,建筑施工噪声类投诉占46.1 %,社会生活噪声类投诉占39.7 %,交通运输噪声类投诉占4.2%(http://dqhj.mee.gov.cn/dqmyyzshjgl/zshjgl/201808/t20180803_447713.shtml)。
我不清楚洛阳的环保、公安还有城市管理局每年一共接到多少投诉,但单单从百姓呼声来看,应该不少,我曾就某起噪音扰民问题反应半年之久。。。连接线员都认识我了,很无奈的跟我说“那伙人太没素质。。。”请问能否考虑依托环境噪声法,出台洛阳自己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如今已经是2020年了,许多城市都出台了自己的环境噪声管理条例,洛阳到目前还没有自己的环境噪声法,有些地方噪声污染严重,部分商家毫无公德心,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不太符合文明城市的形象。。依照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同的部门管理不同的噪声,这其中实际操作时,权责划分较乱,导致解决慢、执法难。例如社会噪声, 部分基层执法部门对噪声只有执法权,没有认证权,需要环保监测站认定噪声,才能执行查封等处罚。但这种监测从提出申请到最后完成需要较长时间,还得在监测站人员到来时恰好赶上噪声发生,极大浪费人力物力。也助长违法人的气焰。
拿近邻郑州来说2006年就出台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https://baike.baidu.com/item/%E9%83%91%E5%B7%9E%E5%B8%82%E7%8E%AF%E5%A2%83%E5%99%AA%E5%A3%B0%E6%B1%A1%E6%9F%93%E9%98%B2%E6%B2%BB%E5%8A%9E%E6%B3%95/8561061?fr=aladdin》更具体、更细则,而且加大了处罚力度。比如:“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三)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 (四)其他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有本办法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8A%E6%B5%B7%E5%B8%82%E7%A4%BE%E4%BC%9A%E7%94%9F%E6%B4%BB%E5%99%AA%E5%A3%B0%E6%B1%A1%E6%9F%93%E9%98%B2%E6%B2%BB%E5%8A%9E%E6%B3%95/8892188?fr=aladdin》
地级市牡丹江市、武威市,秦皇岛等许多也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秦皇岛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https://baike.baidu.com/item/%E7%A7%A6%E7%9A%87%E5%B2%9B%E5%B8%82%E7%8E%AF%E5%A2%83%E5%99%AA%E5%A3%B0%E6%B1%A1%E6%9F%93%E9%98%B2%E6%B2%BB%E7%AE%A1%E7%90%86%E5%8A%9E%E6%B3%95%EF%BC%88%E8%AF%95%E8%A1%8C%EF%BC%89/15224950?fr=aladdin》
字数有限只能举着几个例子,以上都是值得学习、借鉴的,现代社会,必须要遵守规则,且要有规则。2011年,世卫组织和欧盟合作研究中心公布的《噪音污染导致的疾病负担》显示,噪声危害成为继空气污染之后,人类公共健康的第二大影响因素。噪声污染影响人的心理健康,长期持续还会引起听觉器官损伤、高血压、心脏病等。人民网曾刊文“噪音危害仅次于空气污染 或缩短寿命”;人民日报曾刊文““噪声污染并不是“有点吵”的小事,而是切实关乎百姓生活质量的大事”治理噪声污染,需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习主席访问河南也强调了“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
希望领导们能够考虑一下这方面的问题,出台相应的条例条规,给基层更大的权限,并且配发相关设备。让基层能够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让百姓能够过上安稳的生活,提升百姓的幸福感,万分感谢。
提前拜年,祝你们新年快乐。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0-01-19 10:38:16
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感谢你的宝贵意见。也感谢你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