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教体局与2019年8月底9月初学生即将开学之际开展"县管校聘",于两三天之内匆忙完成了聘任过程。因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各个学校采用各种聘任方法,结果产生了很多不合理问题,造成全县六七百农村教师被落聘。在之后又采用各种欺瞒、恐吓性政策对落聘教师进行整治。请问偃师的县管校聘政策合法吗?为何全洛阳只有偃师在进行这个政策?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9-12-16 09:48:08
网友您好,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和竞争机制。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偃师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经偃师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教体系统实行教师县管校聘的改革。
偃师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城乡一体化教师核编标准,先后印发了《关于在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实行岗位聘任制的意见(试行)》和《偃师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就岗位聘任制的实施范围、聘任时限、聘任程序、聘用要求和如何组织实施等都做了明确要求。
竞聘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学校张贴有监督举报电话,目前没有发现徇私舞弊现象,对于群众反映的个性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县管校聘实行一年一聘,落聘人员通过跟岗学习、锻炼支教、脱产进修等形式的培训,个人业务水平达到应聘条件后,就可以参加一个周期内的多次应聘。落聘期间原教师身份不变,重新竞聘上岗后,恢复原来一切待遇。
感谢大家对教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需要对教师聘任有关问题做进一步了解,可到各镇中心校、各学校咨询,也可到偃师市教体局人事科咨询。人事科咨询电话:0379-6772915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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