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预警到什么时间结束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9-12-09 16:17:58
12.4日12时预警响应期间,我市将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和建议性应对措施。按照要求,全市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等15个实施绩效分级减排的企业,应严格落实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全市短流程钢铁、耐火材料、塑料制造等行业按照2019年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一厂一策”既定的减排措施,落实红色预警管控。对应进未进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自发现之日起至2020年3月底禁止生产,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立即予以取缔。经批准列入保障类的企业,严格执行红色预警下的停限产措施。全市范围内车辆(汽车、拖拉机、工程机械、摩托车)及发动机生产企业试机业务停止运行。
预警响应期间,除经过审批的民生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在全面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准许施工(土石方作业停止)外,全市其他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停止土石方、渣土清运、建筑拆除、混凝土搅拌及浇筑作业。所有露天矿山开采企业在红色预警期间停产。
按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城市区内重型货车原则上禁止通行,所有重型货车绕行至连霍高速、二广高速和西南环城高速公路。确需进入城市区运输的,经市公安部门审批后,在严格控制车辆排放标准、限制数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全市工业、驾校、铁路货场、物流运输等企业在红色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运车辆停止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抢险救灾及保障城市运转使用达标排放的除外)。
根据建议性应对措施,预警响应期间,建议公众注意健康防护,减少室外活动,不参与户外大型集会,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教育部门可安排中小学、幼儿园自行实施停课调休;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有关机构暂停举办大型室外活动;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低碳出行,减少私家车出行;有关企业和社会团体可自行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和网络远程办公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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