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07年向雷寨村大队承包了位于洛宁县新安虎线南的荒地(非耕地)用于建设养猪场,并按照手续办理了营业执照,如今已经营十多年。
2019年12月2日,陈吴乡国土规划建设所下发了一纸“强制拆除通知单”,指明我家猪场为违章建筑(并未出示证明猪场为违章建筑的文件),而且要求接到通知后立即拆除猪场,三天内如不执行,将强制拆除。
2019年12月3日,仅时隔一天,陈吴乡国土规划建设所就组织人将我家的房子用挖掘机强行推倒。家中老人惊恐万分,不知所措。
今年10月份洛宁县农业局相关领导还组织所有养猪户进行谈话,勉励大家国家会大力支持养殖产业,并承诺大家三年内不会拆除养殖场,还讲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禁养区划定的要求,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
当时父亲还欣喜万分,感谢政府的政策支持。谁知仅过了一个多月,就发生强制拆除的事情。
猪场是我家一切生活的来源,父母都是农民,一直勤勤恳恳做养殖,全靠猪场的收入供起3个大学生,现如今,陈吴乡国土规划建设所的强制拆除政策让父母多年的努力毁于一旦。作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公民,不禁想问:
1为何在自己承包的非农业用地上盖猪舍竟变成了违章建筑?在没有出示任何文件的情况下,仅凭一张拆除单就将猪舍定位违章建筑是否合法?
2为何今天下达通知,明天就暴力拆除,谁为老百姓考虑过,我们怎么解决这么一个大摊子,猪舍怎么能瞬间转移?
3猪舍中尚有上百头小猪正在喂养,现在拆除不仅没有补助,所有暴力拆除的损失还要自己承担,一个平常的家庭,全靠养殖场养家糊口,为了养殖,不仅投入了全部资产,还贷款进行养殖,现在突然将所有东西夺走,还给不给老百姓活路?
在此我们也想提出自己的诉求:1如果确定要拆除,能否向我们出示证明猪舍违章的文件?2.即使拆除也不可能短短几天完成,我们是合法公民,遵守政府的规定,但转移也需要时间,我们需要时间转移;3.拆除农民的建筑应该协商赔偿,现在无赔偿且暴力拆迁,无疑是毁了我们的家庭。
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从没想到暴力拆迁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如今已是走投无路,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0-01-03 10:56:07
关于“洛宁县陈吴乡暴力拆除我家养猪场”回复如下:
诉求人反映的养殖场是位于王大路以西、新安虎线以南,养殖场所有人雷某,南地村四组人,家里5口人,三名子女均已成年,其中两名子女已就业,家中有大众牌轿车一辆,家庭条件较好。目前,该养殖无任何合法土地使用手续。
根据《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该区域被划分在县城规划区内。针对养殖企业存在幼崽、幼苗的特殊情况,乡党委、政府多次组织县城规划区内的违规养殖企业召开会议,讲明政策要求,限期找好新址进行搬离,目前,并未对该场所进行拆除。文中所提到的拆除部分,仅为拆除周围县城规划区内的闲置、违建房屋。
下一步,陈吴乡政府将对全乡范围内的需要搬离的养殖企业再次进行政策宣讲,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促使其主动搬离、拆除。确保高标准完成“两违”整治工作,为下一步的总体规划建设打牢基础。
陈吴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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