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11-18 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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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县交警大队现将群众诉求反馈如下:目前,电动车发展迅速,尤其是在节假日客流运输高峰时期以及超市、农贸市场等客流、物流集中场所,三、四轮电动车非法参与市场营运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尽快加强和规范电动三轮车管理已经刻不容缓。 因一些不良商家的诱导宣传称电动车不需要上牌、不需要有驾驶证,致使县城电动车数量剧增,其中大部分不在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属非法生产的车辆,从交通管理方面来说,此类车辆无法登记入户,不能购买保险。另驾驶电动三、四轮车的驾驶人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不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时速在25公里以上,重量超过55公斤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目前市面上的多数电动三轮、四轮车均需要参照机动车管理。 近段时间,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联合县交通局、城管局及相关部门,开展载客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在县城增加执勤警力,对大张路口、孟庄市场等交通繁华路口采取固定岗值守与流动岗相结合管理措施,加大巡逻和查纠力度。重点对载客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非法营运现象得到了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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