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9-11-15 10:50:19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接到交办单后,教育局高度重视。先后两次派人去现场了解情况。经查:二楼租户开办的足疗店,证件手续齐全,属合法经营,投诉人系四楼租户,由于双方为琐事发生纠纷,四楼租户为私愤投诉,现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洛阳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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