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职称评定办法中对于优质课的解释较为模糊,请问加盖教育局公章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是否和中小学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获奖证书具有相同效力?
文件已经研读过很多遍,但因其解释并不多,同事们众说纷纭,人心惶惶,恳请您给予明确回复。如果无效,也好提前准备中小学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比赛。谢谢!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9-09-20 17:39:20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可以认可。
洛阳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