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汝阳县蔡店乡下蔡店村的村民代表,2017年11月至今,我们对本村原支部书记鲍某某违规圈占道路建厕所自家用、副支部书记韦某某违法圈占道路土地多次走访反映,并通过地方政府留言板多次反映,汝阳县国土资源局四次在网上回复,两次书面答复:认定我们反映的问题属实,是违规违纪占地。国土资源局2018年10月8日也对鲍、韦两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在此期间我们也多次到国土资源局信访接待处问鲍、韦两家违建为何迟迟不拆,国土资源局信访接待科主任每次都是说“你们不用管了,我们应记着呢,行政处罚时间是6个月,到期后,他们两家不自行拆除,国土资源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除”。2019年4月17日我们再次找到郭某某问两家违建啥时候拆除,郭某某说“4月4日材料送到局法规科让其在8日行政处罚到期向汝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法规科主任说以超过申请时效了”。我们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了,为何国土资源局这么做?这不是把国家法律当儿戏吗?下蔡店人民强烈要求“拆除违建,还路于民”!!!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9-08-30 17:05:53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原蔡店国土所于2018年9月对该处违建已立案调查,2018年10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件由蔡店国土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因国土所处于机构改革阶段,下步我局将加大该区域监管力度,防止发生占用公共用地行为。
汝阳县自然资源局
二0一九年九月二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