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施路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不按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拒绝适龄儿童按户口所在地,就近安排。并且负责招生老师态度恶劣,跟手中掌握多大权力似的,如此苛薄待人。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9-08-30 14:41: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诉求人曾于8月7日到凯旋路小学进行新生信息登记,登记是三代关系。经校方到不动产中心核查,诉求人名下在老城区富阳佳苑有房产。随后,学校电话告知家长根据新生招生政策,父母名下有房产的必须到房产所在地辖区学校就读,不符合到凯小就读条件。
西工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3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