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西工区玻璃厂南路14号家属院居民,本院居住48户居民,原来属于原洛阳市卫生防疫站家属院,后属于洛阳市疾病控制中心家属院,48户居民供水、供电、供暖、物业由市疾病控制中心管理,2004年洛阳市疾病控制中心将该院办公楼卖给市妇幼保健院,水电暖物业等费用仍由市疾控中心按户收缴。今年市政府决定玻璃厂南路高架桥改造,要对14院的热力交换站进行改造,原来共同使用热力交换站的3家(即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所、市疾控中心48户居民),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所俩家放弃使用热力交换站并拒绝支付改造费用,市疾控中心后勤负责任说:“无法协调”,让48户居民自己想办法解决,请问我们这48户今年冬天的供暖问题如何解决?我们该向那个部门反映?请百姓问政栏目给予协助,谢谢!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9-08-05 16:23:25
网友您好:
接到诉求件后,我们交由疾控中心调查了解此事,基本情况为:
一、洛阳市西工区玻南路14号院系原洛阳市卫生防疫站办公区和家属院,2004年原洛阳市防疫站将办公区卖与市妇幼保健院,院内居民所用水、电、暖转由保健院转供,为方便住户和保健院达成协议,由原防疫站(现为市疾控中心)代收各住户,然后按总表向保健院交纳。今年市政府对玻南路进行改造,原14号院内办公与住户共用的热力交换站取消,改为高热水源供热,7月29日保健院正式告知市疾控中心,保健院放弃这次改造,改用空调制热。市疾控中心后勤科马上与市热力公司联系,市热力公司告知老住宅改造需小区70%住户同意并且交费住户50%以上方可改造。为不影响住户冬季取暖,该中心工作人员7月31号义务到西工区玻璃厂路14号院贴出通知,说明热力公司改造的收费方案,征求意见,同意者可以报名。经过5天报名期,只有5户报名,远达不到热力公司的要求。至此,市疾控中心已无更好的解决方法。
二、洛阳市西工区玻璃厂路14号院己于2010年完成房改,住户拥有100%产权,房屋己出售,市疾控中心在此院己无任何资产,该院己与市疾控中心无任何隶属关系,代收水、电、暖费是因户改费用过大,住户不接受,为方便群众和部分老职工,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义务在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市疾控中心建议:1、小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协商解决玻璃厂路14号院的相关问题。2、由业主委员会向辖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协调解决。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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