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洛阳市非普通住宅执行的标准是什么?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9-05-21 11:39:21
网友您好:
从2012年4月1日起,按照洛政办【2012】102号文规定,我市市区普通住房认定标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本区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我市市区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按照2011年度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确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300元,上浮1.4倍后普通住房实际成交均价要求低于每平方米6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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