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教授看到收缴电费水费的问题,写信给市长。我帮助抄写,发在这里。希望问题得到解决。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19-05-23 12:16:48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供电公司工作的关注与建议。经核实,根据您信中提到的三类倾诉人,前两类可前往市民之家或供电营业厅办理居民更名业务。居民更名业务只需要提供资料两项:1、主体证明(任选下列其一: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台胞证、港澳通行证、外国护照或外国永久居住证);2、产权证明(任选下列其一:房产证、土地证、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乡镇及以上级政府出具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明)。
您信中提到七十多岁离异老妇人,如果房屋属于安置房,产权可提供所在村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办理更名业务无需原户主到场,或提供原户主身份证件。
关于第三类租赁户,如租户退租后仍有剩余电费未使用,可携带身份证,有效租赁合同,近期缴费凭证办理退费业务。
供电公司始终秉承“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客户更名等业务并不能简单的归属于商品买卖,供电公司有义务和责任依法合规的保护客户的信息和利益。再次感谢您对供电公司工作的关注与建议,供电公司将会持续优化管理流程,更好的为广大市民朋友提供服务便利。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