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年在洛阳源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的三菱蓝瑟汽车一台,当时办的分期交了还款保证金和续保押金,还款结清后把需要的资料交给了4S店,之后4S店就各种推脱,需要排队什么的,再之后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一直拖到现在都没给退
回复部门:商务局 2019-04-17 15:55:07
网友您好:
根据《汽车消费者管理办法》第三条当中规定“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您车辆已上牌不在我局受理范围,建议向其有关部门投诉:1、关于汽车保险问题4S店有无向消费者销售保险的资质,请向市银保监会投诉。2、关于4S店收取续保押金、还款保证金问题根据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请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建议请诉求人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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