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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看到有一个规定,临街的民用住宅房一楼,不能改造后出租做为饭店使用。请问:这个规定的具体名称是什么?它的执法部门是哪一个?谢谢(其他政府部门回复这是你们住建委管理的)
饭店 规定 禁开 住宅房 门面房 住宅楼 临街 一楼 出租 民用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03-02 10:41:06
网友您好:相关科室目前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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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390012k1... 2019-03-30 18:02:32
办理了一个月了也没有任何回复,再次提问又不给通过,干着急,没办法。拿着纳税人的钱好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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