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市区范围内所以在建楼盘都要必须遵守吗?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9-02-11 11:40:36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是《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要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3号)要求,我市于2018年10月1日修订印发了《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8 年修订稿)的通知》(洛政办〔2018〕71号)。在新修订的预案中,统一了预警分级指标,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划定了预警启动和解除的条件,增加了区域应急联动的要求,明确了减排清单编制的技术要求,规范了应急减排措施,通过一系列的要求和措施来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实现缩短污染过程,减轻污染强度的目的。
由于今年冬季整体气象条件不利,静稳天气增多,我省、我市空气污染严重并且时间较长,根据应急预案和省攻坚办要求我市今年已启动4次橙色预警和4次黄色预警,尤其是自2018年12月8日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后,期间虽有短时的好天气但未达到解除重污染预警的条件而一直未解除预警。
在启动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时,对施工工地的要求是停止一切露天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涉土作业、渣土车运输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地铁盾构除外)。同时我市每天组织专家组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研判,通过研判来确定预警等级变化情况,当达到预警解除条件时,依据预案进行解除。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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