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9-01-28 10:07:45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后,偃师市卫计委卫生监督人员立即对菡香美雅美容院进行了监督检查。经调查,该店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合格证》,根据现场监督检查情况,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罚。关于明码标价问题,经调查,该店有价目表但未在显著位置张贴,偃师市发改委已对其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价目表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关于营业执照问题,经工商部门调查,该店办理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为存续状态。关于拒开发票问题,经税务部门调查,该店未在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随后将进一步调查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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