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5月在洛阳分行办理了住房贷款,审批成功后,直到7月份开始扣款,期间未收到任何通知(短信、电话),7月22号时才收到电话通知,当时赶快把钱还上,但为时已晚,导致逾期上了征信。
2019年1月18日上午致电洛阳分行,工作人员表示银行没有通知的义务。
请问此事该如何处理?
贷款是否成功,哪月开始扣款银行没有通知的义务吗?
逾期与银行难道没有责任?
回复部门:农业银行 2019-01-22 15:19: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农业银行的关注!
1、银行贷款是否审批成功,银行没有通知客户的义务!
2、根据征信规定,各类还款期有宽限期,非恶意的短期逾期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再次感谢您对农行的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2019年1月22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