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工信部门协调此事:偃师移动公司违反工信部工作流程,事先未告知用户,限制用户选择优惠资费的权利。过户时工作人员未告知老用户和新用户,集团V网业务(单位成员组网,内部通话优惠200分钟)被取消。2019年1月本人多次向移动公司10086客服反映,都以不能重新开通为由,推诿扯皮,不予受理。2017年工信部给三大运营商作出指示:要严格按照2006年630号文件,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选择权的通知。移动公司在本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限制用户选择优惠资费的权利。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为百姓作主,讨回公道。
回复部门:工信局 2019-02-11 08:52:27
您好:
感谢您对工信局的关注。三大运营商监管机构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我局无相关监管职能,建议您联系投诉电话0371-12300。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