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9-01-07 14:42:03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实行)》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才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您提到家人参加有新农合,受保障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想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第二年不再参加新农合,直接参加城镇医保即可。参加居民医保流程:本人或代办人带上需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社保窗口办理入户登记,然后到地税系统缴纳居民医保费。2019年居民医保新入户登记系统已关闭,如果想参加居民医保可在2019年10月后到社保中心办理2020年居民医保入户登记手续。居民报销比例:乡级: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90%;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400-1500元63%,1500元以上83%;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00-3000元55%,3000元以上75%;三级医院(含我市辖区内省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12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三级医院,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2000-7000元50%,7000元以上68%;省外: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2000-7000元50%,7000元以上68%。
汝阳县人社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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