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学校,一定要慎重
————关于对洛阳国际学校的申诉
我的儿子11岁,家住洛宁县城关镇农机公司家属院。今年9月1日插班就读于洛阳国际学校四年级四班。原以为该校管理好、老师责任心强,可极不负责任的老师、校医差点害我儿子丧命,让我一辈子都悔清了肠子。
由于插班生,我们也没什么家庭背景,孩子在校老师也漠不关心。10月14日,周日返校,孩子稍微有点感冒。孩子到校后,我马上给班主任打电话,说孩子生病了,请多加关心一下,有什么情况能够及时和我们联系。这期间我打了无数次电话,老师总是说没事,不用担心。
10月19日(星期五)中午,我还是很相信的给班主任打电话问孩子病情,老师还是说孩子很好,没事,不用担心。下午,我去接孩子时,明显看到孩子有点异常。只见他脸色苍白,失去往日活泼的精神,精神状态非常不好。我们还以为他在学校和孩子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毕竟孩子转到该校还没多长时间。刚好遇到了英语老师,老师说第二节上课,孩子在教师大哭,引起班里同学们嘲笑,神情一度恍惚后由同班同学陪同到学校医务室看病。医生量了体温,说没事,但是那个时候孩子已经出现病理反应。返回家里,到晚上时,孩子气喘吁吁,也不吭声,显得迷迷糊糊。我们第一时间打县医院120电话,医生看到病情严重,没有接收。
10月21日凌晨4点多,我把孩子直接转到河南省附属第一医院(洛阳)重症监护室抢救做检查,经过脑电图、24小时动态腰穿、磁共振一系列程序,医生始终没确诊。经过第二天输液,才稍有好转。
10月21日(星期日)下午5点多,主治医师问我们家长,孩子在校期间吃了什么,还有一些基本情况,我给班主任老师打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随后联系上生活老师,还是生活老师转告班主任,班主任才接我的电话。我说我家孩子一下午没有到校上课,难道你不知道班里缺一个学生吗?她说不知道,当时我真的很生气。我说孩子在医院抢救,还把抢救的照片发给她,她说没有想到这么严重,后来没有下文。做为班主任,孩子在校五天,老师根本就不清楚孩子在校具体情况。当医生问我们时,我们啥也不清楚。我们的孩子病情发展的这么严重,学校应当对学生负有安全保护义务,不能因为自己的疏忽和懈怠而使学生收到人身伤害。校方不仅仅没有一丝安慰,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句“没想到这么严重”。相关法律规定的很明确。洛阳国际学校,你们的法律意识在哪里?
10月25日是第三天(周二),孩子浑身抽搐,处于高烧昏迷状态;第四天更是烦躁不安,意识不清,乱肯乱咬,大小便失禁,更加严重。无奈之下,于当天晚上4点又转到河南省人民医院抢救。
10月26日第四天(星期三)晚上,在省人民医院儿科一病区监护室急诊儿科门诊,孩子意识不清,双眼凝视,牙关紧闭,面色发白,四肢强直后伸,大小便失禁,经过24小时动态监测,主治医师任春民确诊为免疫性脑炎。这期间我和孩子的父亲几乎彻夜不眠,滴水不进。病在儿身,疼在娘心,特别是孩子哭的撕心裂肺,让我心一阵一阵揪着疼,好心碎,悲痛的心情彻底击垮了我,几乎都快崩溃了。经过副主任医师7天输液之后,病状稍微减轻,转入普通病房,经过三个疗程丙球免疫球蛋白输液及药物治疗,一周之后,孩子病情慢慢减轻,吐字清晰,勉强好转,医生建议目前只能在家修养,不能上学。
孩子入校时交了50元的太平洋保险,11月20日,我去找学校说报销一事,学校学生处主任没给任何解释,推脱责任。后来我和家人一起去找学校,当丈夫问学生处主任:“学生一季缴费8300元,没一点安全保证,难道说老师没一点责任?”他闭口无言,最后说是一周后给个说法,后来就再没任何消息。孩子仅住院期间医药费花了十几万,学校难道就这样打发我们吗?
在这期间我们咨询了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孩子为什么出现这么严重的病情,医生说是由于耽误时间过长造成的。12月4日,我带孩子去省人民医院复查,医生说每个月都要来复查一次,到目前为止,学校、老师连一句人文关怀的话都没有,默而置之,让我伤心不已。洛阳国际学校,对待学生如此冷漠,对学校就是如此管理吗?有什么资格来办教育?不要再误人子弟了!!!
孩子从去到这个学校到住院,由于年龄小,我们给班主任一直充有话费,以便于孩子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还给老师送了好多礼品,让老师多加照顾孩子。孩子离开父母,教师就是像妈妈一样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面对孩子时有一颗挚爱之心,真心爱孩子,耐心呵护孩子、关注孩子的成长。一直以为教师这个行业是非常非常神圣的,教书育人,传授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做人的道理和品格。可是这位教师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学生缺乏热情、不闻不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 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其监护权由家长转移到学校,学校应当承担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孩子感冒后,老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急急忙忙通知家长到来,可教师不负责任,致使延误了孩子病情,学校应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学校或老师在教育管理中,未履行《教育法》规定的职责,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要转变作风,希望监管部门能主动作为,为老百姓撑起一片明亮的天空!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8-12-28 16: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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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心愿,洛阳国际学校一直以来把学生的在校安全视为办学的头等大事,并不断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学校教师的尽职尽责、敬业奉献赢得了家长的高度认可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对于四四班学生杨世博患脑膜炎一事,学校深表同情,但学生在校期间教师均严格按照家长嘱咐,尽到应尽职责,现将事件发生过程及要点陈述如下:
一、事实陈述
10月14日(周日)下午四四班学生王世博返校。17:49家长发微信给班主任,内容为“王老师你好!杨世博有点感冒你让他多量体温,他不敢发烧,他拿的药明天就吃完了看看不行了就再让他吃点,麻烦你了王老师。”班主任回复会注意的。
10月15日(周一)10:15下午班主任给孩子量体温,正常。
10月16日(周二)杨世博所带药吃完,9:34班主任给孩子量体温不烧,但观察其精神不好,班主任给家人微信联系询问办法。下课后让孩子打电话给妈妈直接沟通,通话完后,孩子说妈妈让给爸爸打电话,打完后孩子给班主任说爸爸交代先吃带的健胃消食的药。后班主任又和生活孙老师交代注意观察孩子、量体温。
10月17日(周三)8:02家长微信询问班主任孩子好一些了么?家长说昨天问过孩子,孩子说家人不用来学校看他。让老师再问问孩子。课间班主任再次让孩子打电话直接和家人沟通。
10月19日(周五)8:18班主任在微信上和家长约好就孩子来校情绪不稳定的情况(插班生对新学校的适应问题)进行当面沟通。9:40左右,英语课代表黄梓言将杨世博送至班主任处,说其在英语上哭了。英语老师让她陪杨世博来找班主任。班主任连忙问杨世博哪不舒服,并给杨世博测量体温。杨世博刚夹上体温计,下课铃响。因班主任要带班级到操场做操,就让杨世博夹着体温计一同下楼。下到一楼楼梯口时,杨世博没夹紧温度计,掉落摔碎。班主任到操场安排好其他学生站队后,让同班学生杨金昊先陪同杨世博去校医室测量体温、让校医诊断情况。做操结束班主任就赶往校医室。到时杨世博刚量完体温。校医对班主任说:“不烧,36度多,体温正常。”并让孩子把羽绒服的拉链稍拉开一些。说捂得太严容易发急。随后班主任让孩子回班,并叮嘱杨金昊陪着杨世博喝水。
10月19日(周五)下午15:58班主任与杨世博家长在学校南门口见面。在家长车上,班主任和杨世博妈妈反映上午英语课上孩子哭的事情、到校医处校医的诊断结果,并把校医交代不要孩子穿太厚的话告知家长,让家长留心。随后针对孩子作为插班生及留级生到新学校后的适应问题、回家情绪变化问题进行交流、沟通。最后还商量好近几周都由妈妈陪着孩子坐校车返校,增加亲子时间。沟通将近半个小时后,交流结束,各自离开。
10月21日(周日)16点左右,生活孙老师告知班主任说杨世博家长打班主任电话打不通。班主任因正在班中迎学生返校未能及时接听。班主任于4:20回电家长,方得知学生在三院。因学校周日下午校门开放时间为3:40,学生陆续返校,到校后自行阅读,并无正课,按学校要求在5:30未见学生返校时班主任需致电家长询问原因。老师如实回答。但家长不听,只说老师不负责。并说孩子已经在重症抢救了一天一夜。班主任再次询问病因及病情,家长只说检查还没有出来。
10月22日(周一)至10月24日(周三)班主任多次打电话关心孩子病情。
10月25日(周四)10:43班主任发微信给家长询问孩子情况。家长回复,并提及学校是否能报保险。班主任回复需要咨询过学校负责老师后再给家长联系。
10月26日(周五)11:58家长打电话问保险问题。12:39班主任给家长以微信形式发报保险所要准备的内容。19:24班主任和家长以电话方式就孩子的病情、在校情况、保险如何报等问题再次交流、沟通。
10月29日(周一)10:50班主任和家长电话沟通,询问孩子病情,并以微信形式给家长发送保险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10月31日(周三)至11月19日(周一)班主任多次打电话关心孩子病情。
11月28日(周三)10:32家长第一次到校与学生主管及班主任会面,学生主管首先详细的咨询了学生的病情和学生当前的基本情况。家长就孩子问题进行质问。班主任10月14日-10月19日杨世博在校一周的情况反馈给家长。家长提出学校应该为对学生生病的事情负有责任,学生主管提出:有没有责任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家长也明确指出病情是因肺炎引起的脑炎。同时声称要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12月17 日(周一)15:15杨世博父母及律师与学生主管第二次见面。家校双方对于杨世博现在的病情进行了详细的沟通。杨世博的父母要求学校对其孩子住院的事情要有一个态度,而且再三要求学校要明确态度,在他们的执意要求下,学生主管张恒表明了学校无责的态度,家长提出报保险的问题,学生主管进同保险公司进行了沟通,同时再次将保险理赔所需资料通过微信发给家长,同时他提议陪家长一起到保险公司进行面谈,家长提出后续还要进行复查,理赔工作可以以后再进行。最后家长提出学生退学费的问题,学生主告知家长:这个事情要跟领导汇报,一周后给结果。一周后学生主管告知家长退费情况可以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办理。
12月23日(周日)7:55杨世博妈妈在四四班班级微信群里发对学校申诉的帖子链接。
班级家委会代表王子阳父亲与杨世博家长联系听取了申诉并向班主任询问了事情经过,于12月23日下午6:09将客观事实公布于四四班微信群,四四班家长皆不认同杨世博家长对班主任不负责任的指控。
二、事件要点
(一)10月14日(周日),孩子下午返校后,17:49家长发微信给班主任,内容为“王老师你好!杨世博有点感冒你让他多量体温,他不敢发烧,他拿的药明天就吃完了看看不行了就再让他吃点,麻烦你了王老师。”返校时真实病情是否如家长所说为“感冒”?家长是否带学生到正规医院查清病因?
(二)10月15日至10月19日(周一至周五),班主任按照家长嘱咐督促孩子按时服用所带药品、每日测量体温,并及时将体温通过微信及电话的形式反馈给家长,期间学生和父母有电话沟通。
(三)10月19日(周五)上午第二节英语课,学生在课堂上低声哭泣,英语老师询问学生是否不舒服,是否被人欺负,学生均摇头,随即英语老师令班级令英语课代表黄梓言带杨世博至班主任处量体温,期间恰逢大课间,班主任因需下楼整队,遂带杨世博下楼,行至一楼,体温计落地摔碎,后班主任令学生杨金昊带杨世博到校医处测量体温,结果为正常。
(四)10月19日(周五)上午8:19,杨世博家长发微信给班主任约下午放学时面谈学生情绪问题(插班生适应问题)。
10月19日(周五)下午2:30学校放学,因班主任参加教研组长会议,英语老师当面与家长沟通杨世博作为插班生的适应问题,提到上午英语课上的事实并告知测量体温并无异常,家长并无任何异议。
10月19日(周五)下午3:53班主任发微信给家长,会议马上结束,大约五分钟后到南门,随后在杨世博家长车上与杨世博母亲就插班生适应问题沟通约半小时,期间杨世博及其父亲也在场,沟通后各自离开,沟通期间杨世博并无任何病理性反应,家长也并无任何异议。若如家长所言,接孩子时孩子“明显异常、脸色苍白,失去往日活泼的精神”为何不在10月19日(周五)下午直接提出?
10月19日(周五)下午2:37——3:53期间,杨世博家长与杨世博在南门等待班主任开会结束,在此期间家长并未发现孩子有任何异常,与班主任见面后也未就孩子健康问题提出异议。
(五)10月21日(周日)下午4:00左右杨世博家长致电班主任,班主任因正在班中迎学生返校未能及时,后经生活教师转达后,班主任于4:20回电家长,方得知学生在三院。因学校周日下午校门开放时间为3:40,学生陆续返校,到校后自行阅读,并无正课,按学校要求在5:30未见学生返校时班主任需致电家长询问原因,不存在如家长所说班主任不知道班里缺学生的情况。
(六)10月25日,家长电话询问班主任学平险报险一事,10月26日班主任询问学生主管后将保险所需资料及报险电话以微信形式告知家长,并无如家长所说,没有任何解释,推脱责任。
(七)12月17日下午3:15,家长第二次到校,学生主管代表学校表明,学校没有责任自然不会承担,如果家长认为学校方存在责任可举证并走法律渠道。期间家长态度强硬,辱骂威胁,家长所带律师(身份猜测)表明:这件事是因为家长对学校的期望值过高,如果在公办学校,就不会再来说这事了。(以上内容有现场录音)
(八)11月28日与12月17日, 家长两次到校与学生主管沟通时均说明杨世博回家后首次就诊时间为10月21日(周日)凌晨2点,打县医院120电话不接诊后,于10月21日凌晨4点送至洛阳三院,与家长所说10月19日第一时间打县医院120的说法不符。(两次谈话均有电话录音)在询问10月19日(周五)下午放学后至10月21日(周日)凌晨4点送至洛阳三院期间,家长采取过哪些措施时,家长表示周五、周六只是给孩子吃过感冒药,并未做任何检查。(以上内容有现场录音)证明截止送诊之前,家长对孩子病情的判断和10月14时一致,即为感冒。
孩子在10月14日返校至10月21日送诊之前,家长对孩子病情理解为感冒,并交代班主任孩子感冒要按时吃药,不能发烧,班主任不是医生,学校也不是医院,只能按照家长嘱咐做好日常照料,自认并为任何过失。
(九)从10月21日下午得知杨世博住院以后,班主任及生活老师隔三差五以微信和电话的形式询问孩子病情,并无如家长所言截止目前,学校没有一句人文关怀的话。
(十)12月23日(周日)上午7:55,杨世博家长将对学校申诉的帖子发至四四班班级微信群,班级家委会代表王子阳父亲与杨世博家长联系听取了申诉并向班主任询问了事情经过,于12月23日下午6:09将客观事实公布于四四班微信群,四四班家长皆不认同杨世博家长对班主任不负责任的指控。
三、佐证材料
以上内容即为对此事件的完整叙述,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班主任高度负责,严格按照家长的嘱咐督促杨世博吃药量体温并及时向家长反馈信息,并不存在不负责任、耽误病情的事实。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学校的最大心愿,学校对杨世博及其家庭的遭遇深表同情,希望孩子能早日康复返校学习。
洛阳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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