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是建国前烈士,我奶奶和我爸爸先后患病去世后,就剩下我妈妈一个独居老人,今年做了一次重大手术,已经花去5万多元钱(是孩子们兑钱治病)。现在我妈妈他70多岁啦,生活不能自理,像我家这样的烈士家庭,可以不可以享受政策。我爸去世6年了,政府部门也没有给我们家慰问过。我家现在是烈士家庭,可没有享受任何优抚待遇。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8-11-19 11:21:31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您及其母亲是烈士的孙子和儿媳,对于诉求中提到的困难,建议通过医疗救助等途径予以解决。您若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民政局优抚股电话:68219511 。
汝阳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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