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四小以学校用房的名义强制清退门面房商户,致使商户损失惨重。现今又把门面房向外出租,商户的损失谁负责,强烈要求一个合理的解释!!!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8-11-20 10:05: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该校原有五间门面房,因公需要,房屋也需加固和修善,门面房暂不能向外出租,所以决定将房子收回。该校与租户签的租房合同已于2018年6月到期,合同上明确约定,到期后,学校根据需要,可以无条件收回。学校提前通知租户收房之事,合同到期未再续签。为减少租户损失,学校给了租户三个月的时间让其搬迁,学校校于10月8号正式全部将房子收回。感谢您对涧西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教育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