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省孟津县麻屯镇潘沟村潘小群,承包土地去70亩种植葡萄,孟津县林业局有我的补贴款(林业局给我有书面证据),要我到麻屯镇完善资料才能取出来。可麻屯镇政府说2015年已经一次性补偿过了,就这样孟津县林业局有我的补贴款却拿不到该怎么办?
经核查洛财预【2017】126号文件.洛财预【2017】647号文件,洛阳中心城区林业生态园建设2015年绿带(第二批.第三批)奖补资金中有潘小群种植的经济林补贴,县林业局多次安排上报资料,但至今为止,没有收到潘沟村潘小群的相关资料,无法正常办理报账手续,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即使与当事人麻屯镇潘沟村潘小群进行联系,要求他完善报账资料,当事人也表示会及时完善报账手续。县林业局在收到当事人的报账材料后,会及时完善资料,按相关程序拨款到位。
2018年10月24日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11-07 09:37:12
网友:
您好! 接你反映的问题后,麻屯镇高度重视,立即就该问题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诉求人2013年在潘沟村承包土地种植葡萄70亩,2014年,县政府1号文件、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中心城区林业生态圈建设(2014-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环城高速外侧100至1000米范围内属于绿带,经济林每亩补贴300元,连补五年。金水河生态园(包括潘沟、霍村、薄姬岭、韩庄四个行政村)范围内对经济林项目(生态林面积不低于绿化总面积的30%),按照3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造林补助。潘某所种植的葡萄园属于金水河生态园范围内。按照文件的政策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一次性每亩300元的补贴。潘某已经领取了补贴款 3.2万元。信访人葡萄园所在地块不属于绿带范围,不存在几年来补贴款领不到的问题。
麻屯镇政府 2018-11-07 15:43:44
关于麻屯镇麻屯镇潘沟村承包土地的调查情况汇报 网友你好: 接你反映的问题后,麻屯镇高度重视,立即就该问题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诉求人2013年在潘沟村承包土地种植葡萄70亩,2014年,县政府1号文件、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中心城区林业生态圈建设(2014-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环城高速外侧100至1000米范围内属于绿带,经济林每亩补贴300元,连补五年。金水河生态园(包括潘沟、霍村、薄姬岭、韩庄四个行政村)范围内对经济林项目(生态林面积不低于绿化总面积的30%),按照3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造林补助。潘某所种植的葡萄园属于金水河生态园范围内。按照文件的政策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一次性每亩300元的补贴。潘某已经领取了补贴款 3.2万元。信访人葡萄园所在地块不属于绿带范围,不存在几年来补贴款领不到的问题。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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