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阶段丽春路王府井段,丹尼斯段,南峰园段在破路安装热力管道,加之路边停车位停车密集,由此造成非机动车、机动车道路狭窄,事故时有发生。再有丽春路段两边学校众多,学生上学、放学集中,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建议取消这些路段的停车位停车,还道路于民。望能采纳!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11-02 16:11:27
网友您好:
根据新修订《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您提出的问题我办也会积极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具体情况已向您联系并解释说明,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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