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商户在丰泽园楼下 丰泽园物业上个月内部换人了,之前也没有人来收过物业费 突然要求我们补交两年物业费0.6元每平方/月 负责人还说如果不交给我们装修押金抵用了 我们没办法只能答应并且已经给它补了两年物业费钱 这刚交上突然这个月物业费给我们商家涨到了1.5元每平方/月 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过来收费把物业费强行加到水电费上,我们拒绝缴纳不合理的物业费,工作人员直接拿着票就要走也不让我们交水电费 ,她还扬言要停水停电,物业平时外面治安也不管 没人巡逻电动车放门口丢了去找物业 工作人员还嘲讽我让我打110啊 我的门头灯被楼上的酒店空调外机出水滴坏了 让物业出面找楼上酒店调解一下 负责人直接一句不归他管就把人推辞了 孟津相关单位难道就不管这种黑心物业吗?不管老百姓了吗 !希望孟津房管局能为我们老百姓查清此事 给个公道的说法 拜托了!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10-22 17:28:48
网友:
您好!丰泽园相关问题已收悉,县房管局非常重视,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经调查,丰泽园门口商铺共54户,诉求人属商铺之一。 1、物业费收费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起按月缴纳,业主所交两年物业费是之前所欠的物业费。 2、商铺物业费上调:(1)物业公司自从2014年负责丰泽园小区物业服务至今,商业物业费一直按:0.6元/平方米/月,住宅物业费:0.7元/平方米/月收取,商业物业费远远低于住宅物业费收费标准。原商业物业费定价违反了市场定律。(2)会盟大道西段属于县城繁华地段,物业费远远低于市场价(同期县城商业物业费:亚威金地1.5元/平方米/月,致和时代广场3元--5元/平方米/月)。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商业属消防维保重点单位,该小区物业公司已和消防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消防维保价格1元/平方米/年,按现收费标准物业公司无力承担此费用。(3)根据市场经济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商业属消防维保重点单位,该小区物业公司已和消防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消防维保价格1元/平方米/年,按现收费标准物业公司无力承担此费用。 3、丰泽园小区的水费和电费属于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按月及时向相关水电部门缴纳。物业费是按月收取。如业主不向物业缴纳相关费用,物业公司将不能按时向相关部门缴纳水电费,物业公司将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暂时停止该项服务。 4、物业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意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业主,并接受业主监督。 5、电动车属业主私有财产,物业公司收取的是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用于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是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如业主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县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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