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居民用电第一二三阶梯的范围各是多度?这个范围为什么今年和去年变化那么大,是政策变化了吗?去年触发第二阶梯是2160度?今年为什么变成1440度了?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18-10-16 11:04:17
网友您好:
经核实,2017年针对没有市政供暖客户可申请执行冬季供暖期优惠政策,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执行供暖优惠,这四个月一档电量按280度一个月计费,电价为0.56元。超出280*4=1120度的阶梯电量,按二档电价0.61计费,此阶段没有三档电价。
按一年周期计算,除去四个月的供暖优惠期,剩下八个月(3月16日至11月15日)的电量,按正常的阶梯电量计费,一档为180*8=1440度,二档为1441-2080度,三档为2080度以上.
不参加供暖期优惠政策,按正常阶梯电价执行一档为0-2160度,二档为2161-3120度,三档为3120以上。
2018年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于11月初在新闻报刊上公布,建议留心关注。如您平时遇到用电问题可随时咨询辖区营业厅或拨打供电服务监督热线0379-63396110。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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