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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安县城东区上海路中段路东人行道按规定停车,被认为是占道。周边也有车辆停靠,并未被贴罚单。请问相关部门,贴罚单的依据是什么?人行道上有禁停标识?人行道上也没有划分隔线,那么请给一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罚单 新安县 人行道 城东区 禁停 上有 停靠 标识 中段 停车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8-09-25 09:01:4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公安局调查反馈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交警部门对不按规定停车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如您有异议,可以到交警二中队或交警大队法制室查阅视频资料,如对最终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60日内向新安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新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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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12111 2018-09-25 07:19:55
新安县交警是全国最不惠民的一个交通对!人在现场贴条!说你回头给我打电话!要不给你登网上!这花不知道啥意思!要好处费吗?!还是欺负外地车!打黑出恶!先除交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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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1950 2018-09-24 20:42:22
压盲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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