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五号投诉洛阳中西医结合医院违规手术问题,投诉后西工区卫计委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回复,曾说医院已经尽告知义务,其中有一句为“已经告知病人该手术做不做,在不在这里做都可以”,患者本人输液结束恢复一段时间后亲自到医院核实这个事情,医院某领导明确告知病人“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该手术做不做都可以”这句话,医院也对病人全麻状态下自己签手术通知单这个事情认为不太合适,不知该工作人员对此事的核实是否公平公证,该工作人员在对问题进行回复时也曾说本人把问题放到网上全国人民都会看到,会影响到医院声誉。我们十分希望可以联系到该工作人员,和医院三方进行一个情况还原,目前患者已经同医院协商解决该事情,不知卫计委建议走司法程序的调解依据在哪里?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8-09-10 10:03:12
网友您好:
接到您对西工区卫计委的投诉后,我委高度重视,对您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患者反映的“西工区卫计委女性工作人员曾说洛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已经告知病人该手术做不做,在不在这里做都可以”的问题。经核实,患者刘*于9月3日在洛阳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就诊,经胃镜检查诊断为:“疣状糜烂性胃炎伴胆汁返流、胃黏膜脱垂、胃多发溃疡”。该院主治医生在术前告知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征求患者本人意见,最终患者同意院方治疗方案,并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针对西工区卫计委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回复时所说的“患者把问题放到网上全国人民都会看到,会影响到医院声誉”。经核实,该患者曾反映“洛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向患者索要银行卡和密码代为刷卡结算医疗费用”的问题,西工区卫计委工作人员通过医院监控和医院收费凭证证实该患者当天交费时所用的是医保卡,而非“银行卡”。随后西工区卫计委工作人员将调查结果告知患者,患者也表示当时拿的是医保卡而非银行卡。因此西工区卫计委工作人员告知该患者在事情没有了解清楚之前,尽可能不要随意在网上进行发帖。
针对患者反映的“卫计委建议走司法程序的调解依据”的问题。西工区卫计委工作人员是依据《洛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调解组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截至目前,西工区卫计委工作人员已和患者进行多次沟通,患者也明确表示经司法途径解决此纠纷。
洛阳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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