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名下有一套商品房(51平方,房子已满五年,是家庭唯一住房),想把房屋所有权人变更成我的名字。我听说直系亲属间的房屋买卖是可以自定交易价格的,请问这种情况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契税又怎么计算?
谢谢!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8-08-22 17:58:18
网友:您好!直系买卖据实申报,税务局不再按照评估价征税,按照自己申报价征税。如果是过五年且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则免个税。需要携带身份证、买卖双方户口本、结婚证、不动产证(以房产证和契税票孰先原则判定是否满五年)原件复印件。契税正常税率是4%,如果是买方家庭第一套住宅或者第二套住宅可以享受减免: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但是直系买卖得来的房产以后再卖时,不是过五年且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则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投诉、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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