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份,我家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年12份父亲去世,现在我们村要收走我爸的一亩二分地耕地(我家四口人,爸爸妈妈我弟弟在一个户口本上,都是农民,承包地确权总面积3.28亩耕地),承包期限是1998年到2028年,请问我家是否要退还父亲的土地给集体(村里)?是否有大不动小调整政策可以生添死去土地进行调整!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08-20 17:03:24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城关镇土地确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原则上,土地确权后不能因为土地承包家庭成员的增减变化而调整承包土地的数量;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村组集体根据约定俗成的“生添死退”等办法进行农户承包耕地的小调整。因此,您遇到的问题需要村民进行评议后确定是否进行土地调整收回。再次感谢您的关注我们的工作!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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