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森林公安局:你处的答复我看到了(编号 20180727225359675)。
(2018年7月19日下午我向孟津县公安局朝阳镇派出所和孟津县森林公安同时报案毁林毁桃毁牡丹,两处公安民警都有出警并到达案发现场,但是两处机关不予受理。2018年7月20日我向洛阳市市政府请求有关公安机关依法办案。2018年7月23日孟津县公安局朝阳镇派出所已受理牡丹被毁一案。)你处2018年7月21日出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2018年8月3日的答复我不满意。请孟津县森林公安有关部门答复。
一、请问你处所说的施工是谁施工的,是政府还是个人还是其他单位,施工是否合理合法。2018年7月19日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也没有签订任何文件就被毁林毁桃毁牡丹。你处公安机关答复不够明确清晰,回复模糊不清,明明是刑事案件你处有关部门答复不够清晰准确。结满桃子的果树被毁而且是收获丰收的季节毁林毁果,有何道理。你处说的施工是否有关施工及其他相关手续(如:强制执行有关手续等),如果没有就请你处依法办案,惩治凶手,及幕后黑手有关涉案人员。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案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你处的答复中有孟津县朝阳镇政府,孟津县朝阳镇政府有干涉孟津县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刑事案件吗,还是你处要听从孟津县朝阳镇政府的领导指示(孟津县朝阳镇政府不是执法部门,也不是孟津县森林公安局上级单位)
三、2018年7月我多次向你处上级部门洛阳市森林公安检举你处,洛阳市森林公安说这是刑事案件谁也不能阻拦,孟津县人民政府也不能阻拦。孟津县森林公安执法比上级部门更懂法执法吗。请回复你处执法合法还是洛阳市森林公安说法正确。
四、毁林毁桃的同时牡丹也被毁,毁林毁桃是前因后因是牡丹同时也被毁,理应两案合并处理但是被分开处理。2018年7月19日下午我同时报警孟津县公安局朝阳镇派出所和孟津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7月23日我重新向孟津县公安局朝阳镇派出所报案已受理牡丹被毁一案,你处为何这样推诿扯皮,不予受理。请问孟津县公安局朝阳镇派出所执法不合法还是你处孟津县森林公安局执法合法。毁林毁桃和牡丹被毁是否是两案合并处理。
以上几点请孟津县森林公安局明确答复。如果你处答复不够明确合理合法我将向河南省森林公安检举和国家森林公安部门检举,以及人民检察院和监察委检举。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08-06 11:33:02
网友:
您好!姚友通再次反映的问题,位于县城新区瀍河大道北侧东方今典项目7号地块。2017年12月21日已挂牌出让给东方金典公司,属政府征收土地,办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共209亩,涉及80余户农户和附属物。姚友通在七号地块种有八亩多果树,截至目前,除姚友通外其他农户均已领取附属物补偿款。2016年5月经姚友通和其他农户同意,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镇村人员对地块附属物进行了清点,并按照县政府有关补偿标准出具了农户附属物补偿清单,其他农户均已领取补偿款,但姚友通对政府补偿标准不认可。经镇村多次和姚友通沟通,姚友通拒不领取补偿款。2018年7月17日,东方金典项目因施工需要,镇村组织人员对姚友通的果树进行了清理,目前,镇政府正积极和姚友通沟通联系,争取尽快达成补偿协议。
孟津县森林公安局
2018年8月9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