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8-07-10 1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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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和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子女,由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父母至少一方的居住地所在区的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服务学区,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
洛阳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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